福費廷業務
來源:發布時間:2017年12月26日
產品簡介
福費廷又稱票據包買,指我行作為包買商,從出口商那里無追索權地購買遠期信用證項下已承兌的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從而為出口商提供融資的業務。
功能特色
1.買斷型融資便利——福費廷是一種無追索權的貿易融資,出口商一旦取得融資,就不必再對債務人償債與否負責。
2.不占用企業授信額度——福費廷業務無需占用出口商在銀行的授信額度,也不受出口商在銀行信用等級的限制。
3.改善現金流量——將應收賬款轉為現金收入,有利于出口商改善財務狀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企業的資信與公眾形象,進一步提高籌資能力。
4.提前辦理退稅和核銷——辦理福費廷業務后,出口商可立即辦理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利于進一步改善資金流動狀況。
5.規避各類風險——敘做福費廷業務后,出口商不再承擔遠期收款可能產生的利率、匯率、政治、商業信用、銀行信用等方面的風險。
6.節約管理費用——出口商不再承擔資產管理和應收賬款回收的工作及費用,從而大大降低管理費用。
7.增加貿易機會——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條件促成與進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進口商資金緊張無法開展貿易的局面;同時也可考慮原先認為高風險的貿易地區,增加貿易機會。
8.實現價格轉移——可以提前向我行了解報價,并將相應的成本轉移到價格中去,從而規避融資成本。
業務流程
1.我行審核您所提交的單據,向開證行(保兌行)寄單要求承兌。
2.您向我行提交《福費廷業務申請書》,首次來我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企業要與我行簽訂《福費廷業務協議》。
3.我行收到開證行(保兌行)承兌電后,向您報價。
4.您接受我行報價。
5.我行扣除融資利息以及相關費用后支付款項給您。
溫馨提示
1.福費廷業務適用于遠期信用證結算方式。
2.出口商須對所提交單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法律效力負責。按照國際慣例,若開證行以單據偽造或出口商欺詐為由拒付,或因法院止付令不能償付到期款項,我行保留對出口商的追索權。
3.我行只有在收到開證行的有效承兌電文后,方能向出口商提供無追索權融資。
*頁面內容僅供參考,最終解釋權歸南通農村商業銀行